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的通知 (豫环办〔2024〕29号)
2024-04-22 13:45  点击:522
发布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豫环办〔2024〕29号
发布日期:2024-04-19
生效日期:2024-04-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废止。
附件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pdf
附件1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绩效评级申报文档格式.docx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pdf

   附件1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绩效评级申报文档格式.docx

2024年4月18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上一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积极推进小农户参与绿色食品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绿基〔2024〕27号)
Baidu
map